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,在報案後半年左右,終於得到警方的書面回:
從來沒想過會得到任何令人驚喜的回覆,只是一直都很懷疑那跟進情況。
信中其中一句「仍未逮捕任何人仕及尋回有關失物,警方深感遺憾」
我想問,到底警方有無嘗申請一個帳號,有無進行一些實質的行動,例如放蛇。
究竟他們怎想調查這單「盜竊案件」?至於「有關失物」~他們有無聯絡遊戲商,嘗試追尋?
事實上我們也不清楚我們所失的物品有多少,但警方竟然用「有關」這字眼來表達他們的調查方向。
對於失去的點數和裝備,我們從來沒期望過,
但我們還應該追問有關這事的調查過程嗎?還是接受這封「打發」信呢?!





